根據《混凝土結構加固構造》13G311規定,建筑物進行結構加固時,必須根據:原結構的可靠性進行鑒定和抗震鑒定→加固方案的選擇→加固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竣工檢查這一過程進行處理。
1、原結構可靠性鑒定和抗震鑒定。
建筑物就好比一個人,一個人生病之后首先要去醫院對病情進行診斷,要去做各種檢查,用來確定病情。建筑物也是如此,首先要對其原始結構進行安全鑒定,發行結構鑒定報告書。然后根據結構的具體病害,有效治療。
2、制定加固方案。
加固方案的確定應根據結構鑒定報告的結論,結合該結構的具體特點和加固施工條件,以安全可靠、經濟合理的原則確定。結構加固著重于提高結構部件的承載能力,抗震加固著重于提高結構的延展性和提高房屋整體性的隱蔽工程加固,選擇不動就不動的原則進行處理。
3、加固施工圖設計、施工圖審查。
確定了加固方案以后,我們就需要進行施工圖的設計和設計完成后的審圖環節。圖紙的設計是為了讓我們在施工過程中有一個的目標與標準;審圖是為了檢查設計是否合理有無優化可能以及設計是否安全可靠等。
4、建筑加固施工。
做好以前的準備后,進入加固處理的實戰階段,如何將理論變成現實,需要加固工程完成這項工作。在施工之前我們應按設計要求以及結構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嚴格按照相應工藝標準進行施工,過程中采取措施避免或減少損傷原結構構件,以免對原有構件造成二次破壞,為我們后期處理造成不利影響。
5、加固工程竣工驗收。
最后一步質量檢驗和工程檢驗應按照國家標準建筑結構加固工程施工質量規范混凝土結構施工質量檢驗規范進行質量檢驗和工程檢驗。